随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加强学籍管理力度,规范函授站(点)的学费管理,统一我院校外函授站(点)的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函授站(点)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缴费时间:
各函授站(点)于每年4月30日前上缴学费。
二、缴费标准和方式:
1、学费标准按当年学院与函授站(点)所签办学协议的标准上缴。
2、交费人数第一年按照实际报到注册人数收取,之后每年按照函授站(点)学籍注册人数收取。
三、缴费要求:
1、函授站(点)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汇入学院指定银行帐户(用户名: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账号:0404321319300001553;开户行:工行燕大支行)。汇款后,向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管理办公室提供一份统一要求Excle缴费表(见附表)及汇款回单传真件或电子版。
2、函授站(点)提供一份交费学生的纸质名单,并加盖公章。
3、交费名单上的金额必须和汇款金额相等。
四、拖欠学费的处理办法:
1、由于学生自身原因拖欠学费:对于恶意欠费者将不予注册,劝其退学,不开具在其学习期间的任何证明。
2、由函授站(点)原因造成拖欠学费:
(1)拖欠时间在三个月之内,加收5%应缴学费数的滞纳金,六个月之内加收应缴学费数的10%,超过6个月,加收应缴学费数的15%。
(2)未按上述要求缴费者,限期整改并暂停下年度的招生工作。
3、函授站(点)故意拖欠上缴学费并造成一定严重后果的,按协议双方自动解除函授教育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函授站负责。
五、本办法从2013级起实施。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