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校中心(点)办学水平检查的通知》(冀教高函[2015]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燕山大学成人教育各函授站的办学行为,继续教育学院结合函授站2016年年检工作实际,在各函授站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016年9月至10月期间,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朱代春书记领队分组赴石家庄、保定、沧州、山东潍坊等地函授站,着重检查了函授站教学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管理档案材料及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并认真听取了函授站与我校合作办学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各函授站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大教学管理力度,严格教学过程管理,不允许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二是要规范招生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现象;三是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用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声誉吸引学生,为促进燕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