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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燕山大学函授站(点)开展乱收费、乱摊派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6-07-14 09:54  

燕山大学各函授站(点):

根据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燕大党字〔2016〕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经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各函授站(点)开展乱收费、乱摊派自检自查专项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4月7日开始至2016年4月15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除各函授站(点)所在省、市物价部门所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其它所有收费如:证书工本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考试费、录取费等。

三、实施方法:2016年4月7日开始至2016年4月14日各函授站(点)要按照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检自查,坚持边查找问题、边纠错整改,集中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学院将派检查小组对各函授站(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的函授站(点)要通报批评或取消办学资格。

五、总结上报:各函授站应如实总结汇报,于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函授站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自检自查报告。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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