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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材管理的暂行规定
2016-07-13 08:32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数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教材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教材订购与印刷的审批程序,把好教材质量关,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1.  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2.  凡有全国统编或优秀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优先选用高质量的、公开出版的、最新版本的优秀教材或统编教材。

3.  没有全国统编教材的课程,可采用合编或自编教材。

4.  选用统编教材或自编教材时,应注意其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和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并便于学生自学。要注意前后课程的衔接,防止不必要的重复。

5.  实验教材的编写与选用,其内容必须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动手能力训练,并可选择适量的提高性、设计性实验,以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和研究能力。

6.  教材选定后,要做到相对稳定和连续,原则上三年不变。换任课教师不换教材。

二、教材的选用程序

1.  在每学期预订教材前,首先由教材组根据教务科教学计划,在教材预订计划表上填写预订教材名称和预订册数,然后转交给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任课教师确定教材版本的主编和出版单位。

2.  凡选用的教材(包括统编、自编、合编教材),教材组将填写《订购教材登记表》,由教务科长或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教材订购工作。

三、教材的预订

1.  教材预订时间

(1) 每年六月初办理秋季学期所使用的教材。

(2) 每年十二月初办理春季学期所使用的教材。

2.  教材的预订工作,是一项计划性和时间性较强的工作。教材组统一制定预订计划。计划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3.  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教材预订手续,贻误了教材的预订工作或漏订教材,遗留问题由教务科解决。

4.  按规定每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教材预订的数量,应以使用该教材的学生人数和任课教师数为准(可多预订几套,作为学生人数变动的补充)。凡属每年出版发行的教材,只允许预订一届。出版发行周期长的,要视教学稳定情况可以预订23届。

5.  按《预订目录》预订的属计划内教材,一般能保证上课使用。《预订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属计划外教材,也需填写《订购教材登记表》,并由教材组尽力采购。我院定购的教材完全由学校签定合同的教材供应商提供。

6.  为避免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凡订购到的教材未使用完时,一般不得再预订新教材,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更换和不采用。

7.  对于无计划或因教学计划临时变动所追订的教材,教材组将尽量联系采购,但不能保证教材供应。凡购不到的教材,教务科将想办法解决。

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学生出售教材,违者按教学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四、教材的领取

1.  学生在每新学年开学时预交教材费,毕业时根据各学期实际领书金额、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结清。

2.  学生凭书费收据领取教材

函授学生可以班级或个人领书。领书时间:开学五周内,在上班时间以及双休日的上午领取;开学五周后,只能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领取。

3.  教师凭《教学任务书》领取教材,并填写《教师领用教材登记表》。同一版本教材三年领取一次。

4.  退学、转专业的学生,办理教材退、换手续的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二、四。

5.  教材印刷室的教材一律不外借。

五、教材建设与管理

1.  为加强教材的编写工作,各院、系应制定教材编写计划,对师资力量较强的单位应有计划地编写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体现我院特色的教材。

2.  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各基层教学单位要把教材研究列入教学研究活动日程。

3.  教务科教材组要按期搜集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优教材,为基层教学单位选订教材提供参考。

4.  教材入库要填写入库单,教材出库要持出库单,实行收发登记制度。

5.  每学期末进行书库清点,保证库存与账目相符。

6.  按照教务科每学期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由教材组制定教材发放计划。

7.  外语教参借阅,学期末送回,其他课程教参不备,任课教师自行解决。

8.  建立教材使用档案与教材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每学期,各教研室要对本单位使用的教材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教务科教材组。教务科每学期将有重点地抽查教材使用情况。

9.  教材订购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允许漏订、错订等现象发生。

六、财务管理

1.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由学校财务科统一向学生收取一定数额的书款,作为订购教材的流动资金。毕业前,由教务科教材组统一与各班结算,多退少补。

2.  学校财务科对每年收取学生的书款计划单列,专款专用,统一由教务科教材组支配。教材组要开拓购书渠道,加强与各出版社及院校间的业务联系,努力做到按时供书。

3.  教师领用教材的费用,由学院教学经费支付。

4.  在校学生所领教材费用、自印教材费用和补充印刷习题材料等一律在学生所交书费中核减。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科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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