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性、简易性、主要性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定恰当的评价指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多方位的评价和综合性的统计分析,找出客观的判断教师教学质量的字相对值,有助于不断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为科学的评价教师课堂教教学质量,制定如下评价办法:
第一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采用多方位评价。
(一) 个人自评。每个任课教师在完成自己本学起的教学任务后必须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评表》,对自己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做出自我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自评表》填写后交基层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给出评分后上交教务科。
(二) 学生助评。每学期期末考试前,由院(系)组织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按《燕山大学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估问卷》做出认真的、实事求是得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估问卷按班汇总后上交教务科。由教务科统计分析,给出评分。
(三) 专家督评。学院领导进行检查性听课,各院(系)还可聘请1-2名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正、副教授(必要时可请少数退休教授)成立院教学质量督察小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做出评价后上交教务科。
第二条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分析。
上述三个方面的评价表综合分析时,先统计出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然后按自评0.15,学生0.5,专家0.35的权重将三方面的评价结果综合,即获得综合评价值。
第三条 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结果具有相对性,作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聘用教师职务和报评教学优秀奖的参考。但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是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学质量经过考核,并取得优良成绩的教师,在聘任高一级职务或报评教学优秀奖时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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