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规定
继教院字【2018】005号
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13号)文件精神,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燕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业务由教务科负责;
二、教务科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核实相关信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
3、于学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为学生免费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向申请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告知办理时限。
4、及时在学信网上予以标注。
三、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