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规定
 继教院字【2018】005号
 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13号)文件精神,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燕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业务由教务科负责;
 二、教务科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核实相关信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
 3、于学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为学生免费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向申请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告知办理时限。
 4、及时在学信网上予以标注。
 三、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