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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规定
2018-05-16 09:34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规定

继教院字【2018005

按《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13号)文件精神,经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燕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办理业务由教务科负责;

二、教务科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核实相关信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

3、于学生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为学生免费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向申请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告知办理时限。

4、及时在学信网上予以标注。

三、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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