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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燕大]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8-06-08 14:33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4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18年6月。

二、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月的活动,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师生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三、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普及金融信贷、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提高学生甄别抵制能力,教育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拒绝不良网贷。

2.宣传、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消费。把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状态、消费习惯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做到不超前消费,不预支消费,不借贷消费,不从众消费。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大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校园不良网贷被骗案例与分析等,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不良网贷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师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拒绝不良网贷。

四、宣传方式

1.利用媒体宣传。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QQ群、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发布或者转载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校园不良网贷等信息,在师生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开展专项讲座培训、召开主题班会、张贴宣传展板海报和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不良网贷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和不良网贷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包括开展业务学习和主题班会活动等),确保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

2.每个中层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并于2018年6月7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46592496@qq.com,电子版材料包括统计表,开展活动情况简要报告、图片、视频等。

联系人:欧阳渊    联系电话:8387678

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8-5-24

附件【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防范非法集资提示语.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资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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