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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
2016-12-29 16:39  

根据《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上岗条件

1、教学型教授

符合下列条件的教授,可申报7级教师岗位:

(1)负责课程规划、建设及课程教学的实施工作,确保提高教学质量;系统地完成过并且还在承担青年教师培养或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主讲本科生二门(必修或限选)课程,或本科生一门(必修或限选)课程和一门研究生课程;每年完成额定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三年年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工作量的1.5倍。

(注:额定工作量为280教分,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量可互通使用,额定工作量280以上部分正常计发超工作量津贴,下同)

(2)主持本学科教学改革工作,三年内主持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一项,或正式出版教材一部,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成功新专业;或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成功省级精品课;在专业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或在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三年内在国际刊物、国际会议和国内核心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刊物和国内一级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

(注:通讯作者及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通讯作者和导师可视为第一作者,下同)。

2、教学型副教授

符合下列条件的副教授,可申报5级教师岗位:

(1)负责本课程教学的全过程,确保教学质量提高;主讲两门主干课程。

(2)三年年均工作量不少于额定量的1.1倍,年终综合考核为B档以上。

(3)三年内作为主编、副主编、主审出版教材(包括自学指导材料)一部,并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美术作品)一篇;或出版教材两部(副主编、副主审以上);或在国际刊物、国际会议发表论文一篇;或在国家一级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或在国内核心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美术作品)两篇;或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主研前3)。

(4)积极参加院、教研组的各项活动,师德年终考核为B档以上。

3、讲师

符合下列条件的讲师,可申报3级教师岗位:

(1)主讲本科生一门主干课,或专科生两门主干课。

(2)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或作为副主编(副主审)及以上出版教材(包括自学指导材料)一部;或发表美术作品两幅;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美展一幅;或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主研前5)。

(3)三年年均完成额定工作量。年终综合考核为B档以上。

(4)教书育人,积极参加院、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师德考核为B档以上。

4、助理讲师

符合下列条件的助教,可申报1级教师岗位:

(1)完成本科生一门主干课程完整循环的助课任务。

(2)主讲一门主干课。

(3)三年年均完成额定工作量。

(4)积极参加院、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师德考核为B档以上。

二、教师津贴确定和晋级条件

具有教师资格且从事教师工作按其职称并符合其上岗条件,受聘上岗后即享受该职务的起始档津贴。根据考核满足晋升条件者可晋升上一级津贴(各岗位晋级实行总量控制6级<30%,4级<30%,2级<30%)。

1、教授8级、9级晋级条件如下:

博士生导师满足学校规定的上岗条件,可进入8级;取得下列(1)~(7)项中的一项或取得(8)~(14)项中的三项者可进入9级。受聘的教授,在完成岗位职责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取得下列(1)~(6)项中的一项或取得(8)~(14)项中的三项者可进入8级。

(1) 三年内主持或验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项目(973)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项,资助额度30万元以上;或三年内主持或验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项目(973)子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攻关项目,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二项,资助经费额度30万元以上;或三年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或“燕赵学者”和后备院士人选。

(2) 三年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4篇以上或被EI收录8篇以上,并作为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年均科研到款10万元以上。

(3) 三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4)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二等奖的第1名且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一部。

(5)三年内主持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资助经费20万元以上,或主持国家863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以上,或主持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资助经费2万元以上。

(6)三年内申报成功国家级精品课的第一负责人。

(7)三年内获得全国优秀博士生论文的指导教师。

(8) 三年内主持或验收国家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项且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

(9) 三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0万元以上、省部级重点项目一项。

(10) 三年内主持资助经费在2万元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且科研到款年均10万元以上(理科类5万元,文管类应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11) 三年内发表论文4篇以上,且被SCI、EI、ISTP、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12)三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得到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获国家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

(13) 三年内累计主持横向课题200万元(文科10万元)且年均到款50万元(文科3万元)。

(14) 三年内获国家奖的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社会科学成果奖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前2名);省部级三等奖二项的第1名。

2、副教授岗位晋级条件

受聘的副教授,达到上岗条件,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四者,可以申请6级岗位:

(1)三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主研前3)完成市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一项,或承担资助经费额度6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2)三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主研前3)承担省级以上教改立项课题一次,或主持市级教改立项课题一项。

(3)三年内发表论文被SCI、EI和ISTP收录两篇,或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三篇(至少有二篇是第一作者),或入选国家级美术作品展两次(或省级三次),或正式出版教材一部(主审、主编)并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

(4)三年内获省(部)级奖项一次(前三名)。

(5)三年内获得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或“燕赵学者”人选。

(6)三年内主持资助经费2万元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7)师德考核为A。

3、讲师岗位晋级条件

受聘的讲师,达到上岗条件,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五者,可申请4级岗位:

(1)三年内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完成3万元资金资助的横向课题。

(2)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美术作品入选省级(二次)以上美展,或出版教材二部(副主编、副主审以上)。

(3)三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进步奖。

(4)三年内年均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的1.5倍。

(5)三年内至少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年终综合考核为B以上。

(6)师德考核为A。

4、助理讲师岗位晋级条件

在完成岗位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工作业绩突出,任现职超过两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三者,可申请晋为2级:

(1)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参加市级以上美展一次。

(2)独立承担一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年终综合考核为B以上。

(3)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改革立项课题一次。

(4)师德考核为A。

三、根据学校人事处相关精神,受聘在学院管理岗位的教师,工作量按额定工作量的1/3进行考核。

四、关于奖励教师工作量、岗位津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及超工作量的补贴均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行政管理、教辅、工勤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执行《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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