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六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以暂缓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二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尹秋惠、14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于群同学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按时缴费及注册,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2名同学做自动退学、取消学籍处理。现将以上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30日。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